巢湖东站停车场收费系统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10-23 收费系统   收费   系统改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9CKZZ0157
2、项目名称:巢湖东站停车场收费系统改造提升项目
3、项目###市级·巢湖开发区
4、项目单位:巢湖东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5、项目概况:
6、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7、项目预算:35万元
8、最高限价:35万元
9、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施工
10、标段(包别)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
4.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5万元的智能化工程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复印件或影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市及其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市及其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市及其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市及其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7、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注:投标时,投标供应商应当自行查询上述记录后,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谈判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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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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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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