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南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PPN债券承销商招选项目已经有权机构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南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n n1.发行主体:南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n2.项目规模:发行总额不超10 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可分期发行;期限不超5年,发行利率根据市场发行价格确定。
n3.服务内容:主要负责组织专业人员为公司提供申报注册相关的整体发行方案、向主管机关注册申报、反馈回复、发行的筹备以及债券承销等服务。
n3.合同年限:从项目启动日起到债券偿还日止。
n n本次招标仅接受联合体投标,组合方式为一家牵头主承销商联合一至两家联席主承销商,具体以投标人自由组合为准(不接受独家承销及超出三家联席承销报价)。
n本次招标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均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n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或其具 有负责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若为分支机构需附总公司授权文件);
n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n3.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的法人机构应具备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 具主承销商资质;
n4.在发行过程中,核心人员应当保持稳定,且全程参与项目(牵头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n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n n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9日08时30分到2025年03月24日17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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