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九江市柴桑区医养服务中心康复医院项目经理部已由九江市柴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柴发改投资字【 2024】5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 613号令);
1.2. 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27号);
1.2. 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12号);
1.2. 5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 2021〕27号);
1.2. 6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 2021〕2号);
1.2. 7《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公司物设〔2024〕367号);
1.2. 8 《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 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1.2. 9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九江市柴桑区人民医院院内 ,总建筑面积:36954.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全计容):31954.53㎡,地下建筑面积4999.57㎡。单体工程分别为:康复医养综合楼建筑面积:36157.22㎡,连廊建筑面积:796.88㎡,建筑高度:64.8 m。建筑层数:地上15层,地下1层。
2.2招标内容 : 详见附表 1《招标物资需求一览表》。
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 生产能力要求: 生产商需具备年产商 品砼 1 0万m³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商品砼产能配套的配送及输送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及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及质量监控的相关规定 ;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任意连续两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 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具有近 三 年( 2023年3月至今 )国家认可的 第三方 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达到国家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每种物资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5 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 202 3 年 3月至今 )投标物资不少于 一 个供货业绩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 投标人 为近一年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附同类物资买方、使用单位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23年3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3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7 其他要求:(1) 供应商需具备良好的原材渠道、道路交通运输资源和强大跨区域物资供销集散能力,保证物资质量和浇筑过程中的运输时效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 )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有利害关系,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 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起止时间为 : 2025年3月20日09时00分至3月25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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