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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新城22-E地块配套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19 监理   宁东  

1、招标条件

宁东新城22-E地块配套工程一期监理(重发) 已由 宁海县宁波南部宁海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以2309-330226-04-01-81440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宁海县沥阳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海县沥阳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宁东新城22-E地块配套工程概算总投资20694.67万元,本项目为宁东新城22-E地块配套工程一期工程,概算建安费 9816 万元,建设规模: 土石方开挖总量约152万m3 ,建设地点: 宁海县力洋镇 。

2.2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土石方、爆破等工程和招标人另行发包的项目等所有建安工程施工、完成验收、移交、备案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本次招标控制价 5223.7112 万元。

2.3 服务期限: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综合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1095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②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含爆破作业安全监理从业范围的独立法人。或由以上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 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4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4月1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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