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临河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4.4万亩已由巴农牧局发〔2023〕283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和科技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和科技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林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愿意承担该工程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请登录)
2.工程规模:林业工程(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3.本公告招标内容为林业工程,具体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见下表: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日历天) |
计划投资(万元)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4.4万亩第十九标段:林业工程(第三次) |
狼山镇永丰村、新民村项目区总计(22506株) |
开工时间: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1日前完成春季造林任务。2025年11月10日前完成秋季造林任务。 抚育管护期:三年,春季植树抚育管护期:2025年春季至2028年5月30号,秋季植树抚育管护期:2025年11月至2028年11月30号,抚育期结束前浇足水。准确工期以签订施工合同日期为准。 后期抚育管护期: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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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标段招标内容的企业;
3.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外聘的须有外聘劳务合同)。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其他条件:
(1)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的任意一项,不得参加投标;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D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9日 09时 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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