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
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金额约0万元/年(由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据实结算)
最高限价:供应商所报出投标报价系数F必须小于等于1.00。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金乡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介机构服务采购,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A包:入围12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B包:入围2家信息化造价咨询机构;本项目每个包组的淘汰率不得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协议履行期限:自封闭式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满足征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 A包: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B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计算机、电子或通信等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征集:
4.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供应商在开标之日三年起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查询;
7.法律法规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8.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9.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 2025年03月19日至 2025年04月0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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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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