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单位: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七里河分局
2、项目名称: 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果园镇王家庄、李家庄、祁家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监理
3、建设地点:(请登录)
4、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主要采用挡土墙、锚杆框架、截排水渠、吊沟、马道硬化等工程。
5、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1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1日
(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具体以签订的监理合同为准)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果园镇王家庄、李家庄、祁家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的全过程的监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包含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监测)。
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9、资金来源: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10、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911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监理培训证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同时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具有有效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1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的承诺;
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3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或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2023年度或2022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说明及承诺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本项目严禁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10、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相关要求进行进甘信息登记;
11、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 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标投标的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起止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 2025年3月25日(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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