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区域供水平海线通州湾支线新建工程(管线部分)勘察设计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日期:2025-03-20 供水   工程管线   勘察设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示范区区域供水平海线通州湾支线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通州湾示范区行政审批局通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通国开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管线部分)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约4.03亿元,其中管线部分约2.2亿元,泵站部分约1.83亿元。

3、设计合同估算价:约 470 万元。

4、设计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图中心,按照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关咨询论证报告,后续服务期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满足使用单位要求,确保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7、本次招标范围:管线部分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相关咨询论证服务等。

区域供水平海线通州湾支线新建工程建设内容为通州湾新三余泵站以及新三余泵站至东安供水主管道,泵站总供水量15万m3/d。线路自新三余泵站起,新建DN1400供水主管约275m至平海公路,沿平海公路往东新建DN1200供水主管约5.5km至G328交叉口,再沿G328东侧绿化带往北新建DN1200供水主管约11km至G328与通海大道交叉口。从交叉口处分为两路,一路管道往东,管径DN1000,约3km到达规划三路(往中石油项目地方向预留支管),一路往北,管径DN1000,约3km到达东安供水主管道。

其余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设计任务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条件: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可采用联合体投标,但最多由两个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给排水专业),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为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

特别提醒:

职称证书若不能显示其专业的,须提供职称评审材料或毕业证书证明其专业。

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含DN1200及以上管径的管道且该管道长度在10KM及以上的输配水管线工程设计项目且设计任务已完成。

注: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设计任务已完成证明材料(审图中心审图证明或业主证明)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若上述证明文件均未体现评审要点的,须提供体现建设规模的政府正式批复文件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4、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不含开标当月)的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7)本设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项目不对未中标单位进行方案补偿。本项目所有的投标文件(含废标)及其记载的智力成果均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可无偿采用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4月14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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