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兰州大学榆中校区及生态创新城核心示范区集中供热项目勘察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为13726.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326.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926.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由1#锅炉房和2#配套附属用房组成,二期由3#锅炉房和4#配套附属用房组成。一期建设用地面积为5746.9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450.70平方米;其中1#锅炉房建筑面积为1743.50平方米,设计四台29兆瓦超低氮微压相变燃气热水锅炉,安装两台,预留两台安装位置;2#配套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2307.20平方米;地下水泵房、消防水池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新建室外热网1.00千米,其中公称直径500毫米为0.70千米,公称直径600毫米为0.30千米,管道采用硬质聚氨酯喷涂聚乙烯缠绕预制直埋保温管,室外检查井一座;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电气及绿化工程等附属设施,并配套工艺、通风、热力及电力设备。二期建设用地面积为7979.4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875.70平方米,其中3#锅炉房建筑面积为1003.60平方米,4#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3872.10平方米;新建公称直径600毫米室外热网0.85千米,管道采用硬质聚氨酯喷涂聚乙烯缠绕预制直埋保温管,室外检查井一座;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电气及绿化工程等附属设施,并配套工艺设备。本工程二期锅炉房为兰州大学榆中校区周边夏官营镇片区供热热源预留用房。
四、标段划分:勘察一个标段。
五、服务周期
勘察:计划工期:15 日历天;
六、总投资:约8307.14万元,其中工程费约6273.81万元。
七、采购范围:
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工程的地质勘察(初勘、详勘、编制勘察报告、提供成果文件、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相关审批及后续配合),详细内容以勘察纲要及要求为准。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和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成交后不允许更换;
4、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03月至今)须具有类似工程勘察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5、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07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6、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21年至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供应商自成立年度至今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7、供应商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磋商小组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9、省外企业须按照甘建服〔2020〕272号文要求完成入甘信息登记;
10、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九、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3月27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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