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地点:南岸区鸡冠石镇下窑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实施扩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0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20万吨/日。污水处理采用A2/O+高效沉淀池+砂滤池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一、二、三期范围内配套建设污水构筑物连接管2.1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配水井、细格栅及沉砂池、初次沉淀池、A2/O生物池、二次沉淀池等。服务范围为杨公桥、土湾、化龙桥、牛角沱、大溪沟、洪崖洞、龙凤溪、储奇门、桃花溪、哑巴洞、海棠溪、鸡冠石、南山等13个排水流域。
2.3 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总投资:22976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7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设备标包4采购及伴随服务,具体内容为施工图及技术规范中所有在线检测仪表、自控系统设备、安防系统、智能污水处理厂系统、精确曝气系统、加药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的供货、安装及伴随服务。主要包括设备选型、供货(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指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测、检验等)、包装、运输和保险、装卸、土建、安装、调试、试运行、技监检验、验收、技术服务、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3年)的维修、维护、保养、软件升级、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并移交符合要求的资料,投标人需在中标后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并满足业主需求,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特别说明:
(1)本项目涉及的信息系统所需的操作系统、服务器、数据库、中间件等均须满足国产化路线相关要求。
(2)本项目所涉及的信息系统须按照招标人及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有系统的要求完成对接。
2.5 交货地点:工程建设施工地点
2.6 交货期: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个月内(详细设备到货时间以经招标人审核的供货时间计划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调整供货时间)。
2.7 标段划分: /
2.8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是独立法人;
(2)投标产品若为进口设备,则该设备生产企业需在中国境内有相应的售后服务机构;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2021年、2022年、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净利润为正;
(5)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处理规模不低于10万吨/日且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国内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泵站除外)自控系统或智能水厂集成业绩(含设备采购及安装)。
(6)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人应于2025-04-02 18:00:0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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