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服务内容:提供地面及井下微地震监测所需的地面系统、下井仪器等配套设备以及人员,用于在压裂过程中监控裂缝信息,协助招标方编制地面及井下微地震监测方案、完成解释成果提交和相关数据归档工作。
2.3服务地点: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作业的川渝地区或指定服务区域。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3月31日。因招标人生产需求发生变化引起工程技术服务期限变化时,按调整后的实际服务期限调整。如遇中油测井相关工程技术服务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中油测井政策执行。
2.5计价方式:取费系数,含运费、管理费、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的一切相关费用。
2.6报价方式: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7结算方式: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项目金额:预计金额1840万元(不含税),执行国家法定税率,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因招标人生产需求发生变化引起工程技术服务设备数量变化时,按调整后的实际需求数量调整。如遇中油测井相关工程技术服务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中油测井政策执行。
2.9招标范围为: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地面及井下微地震监测技术服务,工作量以实际完成为准,业务服务提供地面及井下微地震监测所需的地面系统、下井仪器等配套设备以及人员,用于在压裂过程中监控裂缝信息,协助招标方编制地面及井下微地震监测方案、完成解释成果提交和相关数据归档工作。
2.10标段(标包)划分:否。
2.11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地面及井下微地震监测技术服务单井费用价格为A,中标人分成比例控制价为90%*A。(注:A为建设方与招标人实际结算价格,90%为最高控制取费系数)。如取费系数报价为70.5%,中标后,则结算价为70.5%*A(注:A为业主方与招标人实际结算价格)。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将被否决。
2.12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实施,确定中标承包商和不含税服务单价,由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签订合同,各使用单位按分公司规定执行程验收和结算。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0日内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以及加盖公章的有效书面承诺。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0日内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以及加盖公章的有效书面承诺。
3.3.3承诺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书面承诺。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4年(如2024年的还未出,则提供202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日为准)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过至少一井次微地震监测技术服务类似项目。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对应发票(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校验截图)(还未开具发票的,则提供有效合同及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工作量确认单)清晰影印件。另外所有业绩证明资料需体现项目名称、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期限、测试井号等,若属于框架采购,合同及发票中未能体现相关信息,可提供甲方加盖公章的相关信息证明材料。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集团公司或测井公司取消(或暂停)投标、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投标、交易、列入黑名单等)。
3.6.2本次招标接受原始技术服务商或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代理资格授权委托书。同一家原始技术服务商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代理本项目,不允许出现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的投标人为同一家原始技术服务商的代理商,且原始技术服务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原始技术服务商和代理商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3.6.3投标人需承诺: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年3月26日至 2025 年4月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