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新建外科大楼工程总承包
2.工程地点:涿州市范阳中路57号
3.建设单位: 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28172.02平米
6、采购物资明细:(见明细)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 公开 。
2、质量要求:
2.1、乙方所供应的各种材料均满足施工技术规范中所规定的相应规格(或型号)及相应的材料质量要求,并随车提供材质证明单一式三份并加盖乙方公章,每车取样,留存样品,最终检测结果以送检合格后为准,应乙方所供材料不合格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质量标准:进场的水泥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甲方提出的要求,水泥执行GB175-2007、水泥取样GB/T12573-2008。国家标准如有变动的,以供货时现行的最新国家标准为准。
2.3、质量验收不限于以上标准,其中未包括的内容,执行现行的适用于该物资的国家和行业最高标准。
2.4、乙方在保证提供符合国标的合格产品的同时,满足业主、监理、甲方提供的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GB50325—2001环保标准和技术交底要求,在与所采用的技术规范不同时,按较高要求的技术规范执行。
3、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2天通知中标单位 。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 50万以上 。
2、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 一般纳税人 。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 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 500 吨 。
2、厂家要求: 品牌:京兰水泥(P.O.32.5袋装)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税率(13%)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 商业承兑汇或电汇 。
2、支付时间: 货到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60天付清本批次货款,付款前乙方需开具增值税发票。(优先支付现金,如采用商业承兑支付,乙方不得拒绝,商业承兑不贴息)。
3、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招标方凭合规的发票付款,因投标方无法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且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如未提供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伪造、非法买卖、时间段网络查询等所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方承担,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要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的做法将被视为不诚信供方,清理出河北建设集团供方名录)。
时间要求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 03 月 31日 16 时 00 分
2、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01 日 11时 00 分。
3、开标时间: 2025年 04月 01 日 13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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