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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肿瘤医院沈抚院区通勤班车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03 通勤班车   沈抚   通勤  
项目名称:辽宁省肿瘤医院沈抚院区通勤班车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23.1

采购需求:查看 

一、具体项目要求:

(一)车辆方面要求

1、车辆要求:供应商为本次服务提供每种车型不少于2台,具体车型:大巴车(≥50座),中巴车(≥35座),商务车(≥7座),轿车(4-5座)。保证车辆性能良好,车辆内外清洁卫生,车内各项设施功能正常,车辆不存在正常行驶以外或过大噪音,全年提供冷暖风。

2、大巴车、中巴车须具备车辆营运证,所有车辆须具备行驶证等有效证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车辆参保险种要求(至少参保下列险种):

(1)交强险;

(2)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0万及以上并不计免赔;

(3)“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位保额要求:大巴车、中巴车100万及以上;商务车及轿车5万及以上。

(二)驾驶员方面要求

1、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行驶中安全礼让、平稳运行;仪容整洁、举止文雅、精神饱满、热情服务;近期无较大交通责任事故。

(1)必须具备八年(含)以上驾驶经验;

(2)无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3)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4)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2、须提供驾驶员的身份证、驾驶证及没有上述违法事项的承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以及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

(三)安全要求

1、为保证车辆安全运行,供应商应配备专职调度。供应商应提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事故救援预案;

2、每天必须对车辆进行“三检查”,即:出车前检查,途中检查,回厂后检查;每月须进行一次例保检查;始终使车辆技术状况保持良好状态;

3、车辆必须在车厢前部贴有明显的“请系上安全带”标志,及车厢内明显标明紧急逃生门(或窗)的位置及使用方法,车辆的应急逃生设施(如应急把手,玻璃榔头等)完好齐备;

4、车内必须配备足量有效的灭火器、安全锤等紧急情况使用的工具;

5、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超员,不违章行车,确保行车安全,出现交通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二、线路要求

通勤线路:辽宁省肿瘤医院大东院区--沈抚院区往返,单程不得超过16公里,单日里程不超过96公里。超出部分按照临时线路计算。

临时线路:根据采购人通知出行时间及要求提供通勤服务,提前与采购人报备路线并征得采购人同意。

三、费用说明

供应商负责提供班车司机及车辆的全部费用,包括车辆保险费、维修费、保养费、燃料费以及司机的工资、奖金、保险等。

四、服务要求

1、中标后,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规定的线路、时间提供通勤服务,车辆上有站点标识。到站时间、发车时间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如因交通施工或其他道路原因需要变更,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

2、首站不得迟到,只要发生首站迟到现象,供应商须支付采购人乘坐此线路全部人员的出租车费用;

3、合同期限内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出租车辆,如因车辆检修、保养、维护等其它情况需调整车型,需提前7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

4、合同期间,如车辆发生损坏、丢失等不可预见的情况,供应商应向采购人说明,并及时调派备用车辆为采购人服务;

5、供应商需保证车辆内外的卫生清洁,车内卫生消杀符合要求,座椅舒适;

6、供应商需配备合格的驾驶员,应严格要求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礼貌服务,保障乘车员工的安全,同时,驾驶员服务期间着装整洁,不得在车厢内吸烟,要求司机不能酒后驾车及隔夜酒驾车;

7、供应商提供每部车辆和驾驶员的资料,合同期间不得随意变更驾驶员。确实需要临时更换司机的,要提前1天通知采购人;

8、供应商负责对车辆及时足额投保交强险 、第三者险、承运人责任险等必要险种,以上投保期限含盖采购合同全过程;

9、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产权如果不为其企业所有,不允许参加投标。如出现提供虚假材料中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0、近三年内出现重大交通事故的企业及其所属分公司不允许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1、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赔偿。赔偿事宜按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执行;

1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驾驶员和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并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13、供应商必须设置安全员,每周对车辆进行技术检测,维护和检修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并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注:需求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1年,服务起始时间为采购人书面通知函件载明的供应商履行服务时间;服务期限:共3年(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每年度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供应商上一年度按要求履行合同中各项服务内容,无任何违约情况,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固定、采购预算执行良好、服务单价不变,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结果与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两次(以双方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为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3日17时00分至2025年04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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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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