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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克图口岸先导区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05 基础设施配套   市政道路   基础设施  

一、招标条件:

  本巴克图口岸先导区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已由 第九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5〕57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巴克图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九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第九师片区

  3.工程规模:新建道路 3.76公里,其中主干路2.77 公里、道路宽度40 米,支路 0.99公里、道路宽度20米,配套建设给水、排水、再生水、天然气、电力排管沟、电缆、电讯桥架等及相关附属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E660

巴克图口岸先导区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初步设计)

巴克图口岸先导区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初步设计的所有内容(初步设计深度满足施工图设计条件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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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资格条件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及配置的其他人员需提供其在本单位的近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3)财务要求: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 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可提供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市政工程设计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企业类似业绩可同时用于项目负责人业绩。(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市政工程设计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业绩可同时用于企业类似业绩。(6)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请登录)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4月06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4月11日 23时59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 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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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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