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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南洋国际机场飞行区等级提升工程,项目业主为盐城南洋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南洋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盐城南洋国际机场境内
2.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在相关资料到位的前提下,60个日历天完成送审稿。
2.3招标范围:盐城南洋国际机场飞行区等级提升工程环境影响 评价服务。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导则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书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导则、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协助建设方开展公众参与、报批工作;确保项目环评通过。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报价须包含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各项费用,如检测检验、监测专家评审、地方矛盾协调等,招标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4合同估算价:95万元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初步审查将不予通过。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应内容的承诺书。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1项大陆境内4C级及以上运输机场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在合同履约方面败诉的诉讼案件;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相应内容的承诺书。
3.1.5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4日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