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2304工房手工线空调系统改造
1.2 采购明细:2台全新风空调机组,总制冷量≥25匹
1.3工期:合同生效后15天。
1.4服务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木耳镇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04工房。
1.5质保期:12个月
1.6售后:1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护处理。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2.1.1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合同金额在17万以上的空调系统改造)。提供体现业绩的用户合同复印件,并在合同首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合同复印件须清晰可辨)。
2.3本项目不接受“三无”供应商投标(“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的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不属于“三无”供应商的证明材料:
(1)提供有实缴资本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属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实缴资本的页面截图;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或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可以证明投标人有实缴资本的证明材料。
(2)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参保人数的页面截图;或投标人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汇总表(至少提供2025年2月缴纳社会保险汇总表)。
(3)提供有生产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生产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上述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4人员要求: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本单位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2024年12月-2025年2月)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说明:(1)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2)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4 月 8 日至2025年 4 月 10 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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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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