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清镇市铝土矿循环利用项目(一期50万吨脱硫)装载机外包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YGC
三、采购方式:自行采购(比选)
四、采购预算: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元)
五、采购项目概况及需求:
清镇市铝土矿循环利用项目(一期50万吨脱硫)装载机外包服务采购
(详见采购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一)本项目供应商经营范围须涵盖工程机械租赁或相关服务,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二)提供近3年无重大安全事故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文件。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
4.本项目 不接受 分公司参与磋商
(以上所需提交的具体资料详见初步审查表)
七、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售价:
1.获取时间:2025年 4月9日至 2025 年4月 11日(北京时间9:00—16: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