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稀土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场内智能物流系统项目采购招标采购及服务进行内部公开招标。本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金龙包头招第0002号
2. 招标内容
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企业法人;
3.2国家有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的产品,必须提供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及安装维修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禁止列入“信用中国”受惩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法人参加投标;
3.4投标人需为具备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实施能力的法人;
3.5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3.6投标人在近三年来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
3.7投标人应为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 招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3日08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