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分公司2025-2026年第三方仪表维修服务项目
日期:2025-04-11 仪表维修   仪表   维修服务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广州电信提供第三方仪表维修服务,具体项目内容包括仪表的集中送修/送检、应急仪表调配等,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万元)

服务地点

1

广州分公司2025-2026年第三方仪表维修服务项目

88.00

广州

……

1.3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份额情况:本项目不划分份额。

1.5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起一年。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88.00万元(不含增值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2年03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通信网络光仪表(OTDR或熔接机等设备)维修服务项目。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 项目团队要求:

(1)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中级或以上职称,3年或以上同类项目工作经验,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09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2)至少配备3名驻点人员,大专或以上学历,负责相关业务受理(包括及不限于收件、维修费结算等工作),要求1年或以上同类项目工作经验。同时提供项目团队成员的清单和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09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4 仪表维修平台要求:

1)为保证仪器仪表的维修服务效果,供应商需要配备电能质量测试分析仪、数据网络综合测试仪OptiView 、 10G多业务测试仪、屏幕亮度测试仪、静电测试仪等仪器仪表。对上述仪表,供应商需提供具备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计量校准认证证书(例如:赛宝计量检测中心、广电计量、华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或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出具的计量校准证书)。证书归属必须为供应商,证书内显示内容与上述仪表信息需一致,且证书发布日期必须为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一年内。证书原件备查,且计量校准证书可扫二维码验真伪,计量证书可在出具计量证书的检测机构官方渠道网站查验。需提供计量校准证书的图片证明材料,以及仪表实物的图片证明材料(清晰显示仪表的型号,序列号等信息),二者缺一不可。2)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供应商需提供至少12台单纤熔接机,12台光时域反射仪,12台光功率计,1台带状熔接机作为备用机。并提供仪表照片,如相片模糊不清,则需要提供相应仪表查验。

2.5 快递要求:

为确保仪表配送安全,服务到位,要求仪表配送双向物流需提供顺丰或京东快递服务,并提供承诺函。

供应商成交后必须提供顺丰或京东快递月结服务(供应商与顺丰或京东快递公司签订的月结合同备查)。

2.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7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5.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3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3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0)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1)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2)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4)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5)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6)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2日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14日2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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