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和平路停车楼及东剪子股片区供电工程总承包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彭城七里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云龙区。
2.1.2建设规模:建设10KV电压800KVA箱变2台、500KVA箱变1台、200KVA箱变1台、前置环网1台。本项目为两路电源进线,主供电源由停车楼场地内环网站接入,备供电源由莲花小区门口下线接入。东剪子股C1、C2一层配电间用电负荷750kw,C1、C2二层配电间用电负荷400kw,C1、C2三层配电间用电负荷200kw,C3二层配电间用电负荷315kw接入一台已建10KV电压315KVA箱变;和平路停车楼商铺用电负荷500kW接入500KVA箱变;具体详见附件平面图。
2.1.3合同估算价:约373.4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0 日内取得电力或其他相关主管部门的设计确认,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 20 日内供电。施工的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总工期需满足建设项目总用电需求,含竣工验收、通电及移交时间。
2.1.5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最新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电力工程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电力等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达到工程合格标准。
(3)采购物资质量标准:包括工程所有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国家优质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方案勘察设计、供电方案确定、方案报批(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施工图预算编制、材料设备采购、供配电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和供电全过程手续办理等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为交钥匙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外网接入、配电室内配置、出线配置等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供电或其他主管部门有关设计、施工、验收送电等实施过程中的沟通协调、手续办理、费用缴纳;管沟铺砌等实施过程涉及到的产权主体、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协调、手续办理、费用缴纳;工程本身的线缆、杆架、管沟、变压器、高低压柜、分界开关、仪器仪表等涉及到的建安工程和相关材料、设备等物资采购;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配合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具体施工范围以中标人经审核确认的方案及施工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并持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自2022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4月1日(含)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额(工程造价)不小于200万元的输变电工程或供配电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如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金额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类似业绩材料扫描件需上传“资格审查资料”模块。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牵头人为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 号),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2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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