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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新桥分公司绿化移植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5 绿化   公用事业   新桥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2025年度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新桥分公司绿化移植服务采购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批文名称及编号:/

1.4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度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新桥分公司绿化移植服务采购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

2.5招标项目地点:合肥经开区

2.6招标项目规模: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新桥分公司(北区)绿化监管养护面积约170万㎡,苗圃占地约930余亩。为提高绿化移植质量,拟招一家园林绿化移植服务单位,负责实施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新桥分公司委托单个合同总金额在60万以下(不含60万元)的园林绿化移植等项目,主要包含机械、劳务、辅材、苗木运输等,主材由招标人提供。

2.7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5年05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8服务期限:框架合同有效期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合同有效期内若施工结算价累计达到300万元,则框架合同有效期自动解除。框架合同有限期届满,在年度预算能保证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2次,续签合同中标费率、服务内容与标准、结算及付款方式保持不变。

2.9招标范围:园林绿化移植等。

2.10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2.11合同估算价:300万元/年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2万元的园林(或绿化或景观)工程施工业绩。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9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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