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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新华村(三家子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程项目施工(第一阶段)项目碎砖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9 城中村改造   回迁安置   安置工程  

受哈尔滨建工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对“平房区新华村(三家子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程项目施工(第一阶段)项目-碎砖(二次)”采用自采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平房区新华村(三家子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程项目施工(第一阶段)项目-碎砖(二次);1.2项目编号:1.3采购方式:询比;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1.5采购预算:106250元(含税,含运费,含卸车费);1.6 采购内容:砂石料;1.7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以采购人通知为准;1.8供货地点:签订合同后以采购人通知为准;1.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1.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1.11付款方式:详见采购文件1.12资格要求:1.12.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及服务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1.12.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情况查询: (1)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2年5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1.12.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1.12.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1.1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12.6、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为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5包砂石料供应商备选库合格成员。1.12.7.中标单位需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将本单位开票信息提交至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若三个月内未提交开票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开发票权力,过后不予补开。1.12.8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报价单位满足2家方可正常开标
二、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符合性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只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09时至2025年4月30日16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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