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铁11号线保护区第三方监测服务供应商库建设项目公告

公告截止时间:2025-05-09 17:00:00

1.招标条件

天津地铁11号线保护区第三方监测服务供应商库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为保证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安全,设立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对位于轨道交通线路控制保护区内的外部建设项目,应书面征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意见。11号线西段于2024年底开通运营,为确保天津地铁11号线轨道交通结构及设施的安全,对轨道交通产生影响的外部建设项目,须就建设项目对轨道结构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影响开展保护区第三方监测服务。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为保护区第三方监测供应商库增加2家监测单位,负责地铁保护区第三方变形监测,来保证地铁保护区施工期间地铁结构的安全,供控制保护区内的外部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自行选择。

2.2招标范围

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西起南开区复康路与水上公园西路交口的水上公园西路站,东至东丽区津塘二线与六经路交口的东丽六经路站,线路东端设置七经路车辆段;11号线一期正线全长22.6公里,途径东丽六经路站、东丽三经路站、东丽一经路站、驯海路站、外环辅道站、招远路站、雪莲南路站、环宇道站、海河东路站、学苑北路站、东江道站、陈塘站、内江路站、澧水道站、医大二院站、文化中心站、迎宾馆站、佟楼站、吴家窑站、八里台站、水上公园西路站共计21座车站,均为地下车站。其中环宇道站与10号线换乘,澧水道站与8号线换乘,医大二院站与5号线、6号线换乘,吴家窑站与3号线换乘、八里台站与7号线换乘。

为保障天津地铁11号线结构及运营安全,拟通过公开招标选取监测库入库单位,负责根据影响等级对外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地铁11号线结构影响情况进行监测和巡查巡视,参与安全风险评估单位及招标人对已受理项目监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安排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授权代理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自2020年1月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具有运营期轨道交通保护区监测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应证明资料(项目合同或业主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高级工程师、副教授等)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1个运营期轨道交通保护区监测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资料(项目合同或业主证明,并能体现其为项目负责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以招标人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只适用于企业单位)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以招标人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只适用于企业单位)

3.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9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其他要求:

(1)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中交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在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本投标。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址:)完成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推荐单位选择“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子、分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中交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5.2报名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投标人请将授权委托书、《报名表》(PDF盖章版及可编辑WORD版均发送到指定邮箱)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附件的格式发送至307964563@qq.com邮箱进行报名,逾期则不予接受。

5.3

获取时间:2025年4 月29 日9时00分至2025年5 月9 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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