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营港一突堤专用线工程项目工程便道、房建自购物资集采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9 专用线工程   中铁三局   用线工程  
1.招标条件
东营港一突堤专用线工程项目工程已由东营市交通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营港铁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建筑垃圾、水泥、生石灰、土工布、碎石、综合楼房屋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东营港疏港铁路一突堤专用线工程施工SG-1标工程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

济开发区境内,线路起点为东营港疏港铁路东营港站,沿港城路向东,终点为东营港规划一突堤码头,线路正线全长9.059km。本项目占用土地约446.4亩,区间路基土石方为7.697万断面方,站场土石方为28.25万断面方,水泥搅拌桩53万延米,真空预压27.3万平米;特大桥1座4281.67延长米,其中1-80m钢桁梁1处,1-(32+48+32)m连续梁1处,涵洞198.56横延米;正线铺轨6.25铺轨公里,站线铺轨10.18铺轨公里;翻车机小区1处,项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法规,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建筑垃圾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投标人须具备供应能力,相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的经验。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一年(2024年1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一年(2024年1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一年(2024年1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一年(2024年1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一年(2024年1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2)水泥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须具备标物资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4年(近1年,至少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5.供货业绩: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4年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一年(2024年1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一年(2024年1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一年(2024年1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一年(2024年1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一年(2024年1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3)生石灰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拥有年生产力在10万吨以上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4年(近1年,至少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综合评估其生产、供应能力至多中2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5月3日8时30分至2025年5月8日下午16时00分……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9:30;开标时间:2025年5月16日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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