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攀枝花市钢城大道西段排水管道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攀发改函【2025】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攀枝花市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市级财政配套方式筹集(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攀枝花市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攀发改函【2025】1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攀枝花市钢城大道西段排水管道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西段片区。
2.3建设规模:新建东区钢城大道西DN300-DN1000排水管道16公里,盖板涵120米,以及检查井、雨水口等配套设施建设。
2.4计划工期: 设计:15 日历天,施工:133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完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本工程建设期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6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设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3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3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一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同时具备市政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同时具备给排水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一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同时具备市政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6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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