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资金来源:详见公告附表;
3.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范围:详见公告附表;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承担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承诺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
5.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0.专用资格要求:
包件7(标识牌):
(1)供应商须为制造商;
(2)供应商须提供标识牌经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3)供应商近年(2022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对应的发票为准)。
包件9(光缆及光缆金具):
(1)供应商须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度设备材料供应商资格预审“第123标段-光缆”合格供应商(提供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扫描件)。
包件13(金具):
(1)供应商须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度设备材料供应商资格预审“第139标段-线路用标准金具 (用于10kV及以下工程)”或“第116标段-线路用标准金具(用于35kV-220kV工程)”合格供应商(提供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扫描件)。
包件16(防鸟设备):
(1)供应商须为制造商;
(2)供应商须提供防鸟设备经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3)供应商近年(2022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对应的发票为准)。
包件19(开关柜综合状态指示仪、测距仪等):
(1)供应商须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2)供应商近年(2022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对应的发票为准)。
包件21(带电安全工器具):
(1)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并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2)供应商须提供(绝缘垫、绝缘服)经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3)供应商近年(2022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对应的发票为准)。
包件22(安全工器具):
(1)供应商须为制造商;
(2)供应商须提供(绝缘手套、屏蔽服、绝缘垫)经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3)供应商近年(2022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对应的发票为准)。
包件23(锁具):
(1)供应商须为制造商;
(2)供应商须提供同类产品经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3)供应商近年(2022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对应的发票为准)。
包件24(电脑、管理机及耗材等):
(1)供应商须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2)供应商近年(2022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安防遥视类产品供货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对应的发票为准)。
包件25(GPRS通信模块及各类附件):
(1)供应商须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2)供应商近年(2022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对应的发票为准)。
包件26(电缆井状态监测预警系统的研制):
(1)无。
包件27(一种收卷式光纤跳线装置的研制):
(1)无。
包件28(一种新型智能光纤配线管理系统的研制):
(1)无。
包件29(一种高压电流互感器油位检测装置的研制):
(1)无。
包件30(一种可旋转角度接地头的研制):
(1)无。
包件31(一种低压智能报警装置的研制):
(1)无。
包件36(电容器、故障指示器及布电线等):
(1)供应商须为(电容器、故障指示器)制造商或代理商(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并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2)供应商须提供(电容器、故障指示器)经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3)供应商近年(2022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对应的发票为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05月09日起至2025年05月15日17:00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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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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