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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某酒店消防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13 消防维保   维保服务   酒店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某酒店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1.2 采购内容
1.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某酒店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1.2.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扬州市分公司某酒店消防维保服务。应对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服务内容及规范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3预算金额:5.4万元(含税)具体费用以实际需求为准。
1.4服务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5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6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1.7本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5.4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0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且承诺项目负责人成交后负责本项目统筹、对接、人员安排等工作。(提供承诺函、身份证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截至开标时间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11投标人须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条件,单位类型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等相关内容。(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12投标人如为外地企业,须在扬州地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承诺在中标后两周内在扬州地区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营业执照或租房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承诺书)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5月14日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5年5月19日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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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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