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常州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建设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养〔2024〕267号、常路发〔2025〕37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常州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养护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州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常州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建设项目2025-QL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常州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G635河定大桥新建标准化监测系统、G233泓口大桥监测系统升级改造、G346九号桥等8座新建轻量化监测系统、G233园上桥等31座桥梁新建视频监控系统、G233泓口大桥等4座桥梁新建声光报警系统的实施工作。具体桥梁详见桥梁明细表。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号为2025-QLJC,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桥梁(具体见桥梁明细表)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软件开发及运营、平台接入、健康监测运维和数据分析。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
(1)对G233泓口大桥进行标准化健康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对G635河定大桥新建标准化健康监测系统。
(2)对G346九号桥、G635雪堰桥等8座桥梁新建轻量化监测系统。
(3)对G233园上桥、G233无名桥等31座桥梁新建视频监控系统,包含视频监控(36套)。
(4)对G233泓口大桥、S240金塔大桥等4座桥梁新建声光报警系统,包含声光报警设施(12套)。
2.3计划服务期
(1)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系统软硬件的部署与实施工作;
(2)试运营期:系统软硬件的部署与实施工作完成后不低于3个月;
(3)缺陷责任期:交工验收合格后2年(含系统运维、按委托人要求提供数据分析报告);
(4)系统软硬件质保期:自交工验收合格起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3)投标人应具有相关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证书。(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若在表1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3.2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普通国省道或高速公路桥梁健康监测(或结构安全监测或结构监测)建设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3.3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需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并能查询到信用等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试验检测)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公布”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4人员资质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其检测专业需包含“桥梁隧道”或“桥梁”或“桥梁隧道工程”。(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若证书专业在表3中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3.5人员业绩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普通国省道或高速公路桥梁健康监测(或结构安全监测或结构监测)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含副职)。(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3.6其他要求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需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开标时间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2025年6月4日9: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