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港张家港保税区工程有限公司张家港永恒码头有限公司永恒篮球场项目健身器材及高杆灯采购(第2次重新采购)t
一、项目采购内容 1. 项目名称: 苏州港张家港保税****区工程有限张家港永****恒码头有限永恒篮球场项目健身器材及高杆灯采购 ( 第 2 次重新采购 ) 2. 项目范围: 采购一批健身器材及高杆灯(包含配件) 3. 工期 / 服务期 / 交货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 20 天内完成供货及现场安装。 4. 项目实施地点: 张家港永****恒码头有限区域(具体位置甲方指定) 5. 采购预算 ( 元 ) : ******** (含税) 6. 采购限价 ( 元 ) : ******** (含税)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 . 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供货能力。 ( 2 )财务要求:无 ( 3 )业绩要求: 无 ( 4 )主要人员要求: 无 ( 5 )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参与项目现场安装前需提供参与该项目进港人员的保险(保险额度不低于 150 万元 / 人),如人员有社保,保额可降至 50 万元 / 人,社保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资料。 2 . 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 3 . 截止 响应 文件递交当日, 响应 人未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未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 http://********/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 与 采购 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 询价 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 询价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 询价 ,否则,相关 响应 均无效。 5 . 响应人 没有被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不在拒绝再次注册期限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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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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