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及平急两用应急保障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16 质量检测   物流   应急保障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及平急两用应急保障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哈尔滨香坊粮食物流中心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及平急两用应急保障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2.2项目编号:哈产委

2.3项目规模:《哈尔滨市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及平急两用应急保障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221295.25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120955平方米。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招标控制价:检测费用参照《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送检手册(2019版)》,以各检测项目的单价折扣报价,最高限价为每项检测项目单价的64%,以实际送检数量×折扣后价格为最终结算价格,最终总费用不超过80万元。

2.7服务期: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全部质量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为止。

2.8服务内容:提供关于本项目的质量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完成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等内容。

2.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执行及行业执行的合格标准。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1付款方式: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检测项目至少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现场检测、)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CMA 认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同时 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项目负责人近 3 个月 (2025 年 2 月至 2025年 4月)的社保记录, 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国家规定的六类 人员除外,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在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2024年度哈尔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25】90号文件中,评价结果为B级(含B级)及以上企业。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6日17时00分至2025年06月20日17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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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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