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山东省、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50%(其中山东省占80%,中国铁路总公司占20%),银行贷款5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电梯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潍坊北站、红岛站剩余工程包含潍坊北站剩余工程及红岛站剩余工程两部分。
2.2计划工期:54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见附件:招标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诚信要求
4.1不接受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6月至2025年7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4.2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3执行国铁集团信用评价办法《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物资〔2024〕133号);
4.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6月至2025年7月)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5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4.6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4.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被纳入国家铁路局失信行为和“黑名单”管理等信用评价体系,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②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不接受其参与投标的;
③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④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于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5日,下载。
5.2报名成功后请于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5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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