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大气污染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7-03 大气污染监测   生态环境   大气污染  
项目名称:山东省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大气污染监测项目

预算金额:104.00万元,A01包34.00万元,A02包45.00万元,A03包25.00万元;

最高限价:104.00万元,A01包34.00万元,A02包45.00万元,A03包25.0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3个包,供应商兼投不可以兼中。

1.服务内容:

A01包:针对我市 VOCs 污染排放企业调查,并建立排查清单和治理台账;

A02包:对邹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登记、检测、挂牌服务;

A03包:修订完善 2025年邹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减排清单;

2.服务期限:

A01包:签订合同后于2025年11月31日前完成项目服务内容,并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

A02包:签订合同后 300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服务内容,并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

A03包: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完成项目服务内容,并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

3.服务地点(适用于A01、A02、A03):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标准(适用于A01、A02、A03):合格,符合国家、省、市县级现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并满足标包实际需要。

合同履行期限(适用于A01、A02、A0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标包服务完成之日止。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③《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等。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A01包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A02包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CNAS资质或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证书附件能力范围应包含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检测项目(GB 36886-2018);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A03包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登录)

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7月10日17:00前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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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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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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