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04.00万元,A01包34.00万元,A02包45.00万元,A03包25.00万元;
最高限价:104.00万元,A01包34.00万元,A02包45.00万元,A03包25.0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3个包,供应商兼投不可以兼中。
1.服务内容:
A01包:针对我市 VOCs 污染排放企业调查,并建立排查清单和治理台账;
A02包:对邹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登记、检测、挂牌服务;
A03包:修订完善 2025年邹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减排清单;
2.服务期限:
A01包:签订合同后于2025年11月31日前完成项目服务内容,并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
A02包:签订合同后 300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服务内容,并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
A03包: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完成项目服务内容,并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
3.服务地点(适用于A01、A02、A03):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标准(适用于A01、A02、A03):合格,符合国家、省、市县级现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并满足标包实际需要。
合同履行期限(适用于A01、A02、A0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标包服务完成之日止。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③《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A01包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A02包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CNAS资质或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证书附件能力范围应包含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检测项目(GB 36886-2018);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A03包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登录)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7月10日17:00前登录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