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烟施伟策2025-2027年度行车维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09 行车维修   行车   维保服务  

1.招标条件

中烟施伟策2025-2027年度行车维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烟施伟策2025-2027年度行车维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116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中烟施伟策2025-2027年度行车维修维保服务,现对本项目承招服务单位,服务内容包含对中烟施伟策(云南)再造烟叶有限公司厂区在用的4台行车及10台电动葫芦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同时提供日常故障应急响应,及时处理设备故障,保障行车及电动葫芦正常运转,满足生产及维修使用所需。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

2.4 项目地点:招标人厂区内。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 出资比例:100%。

2.8 项目金额:含税约12万元。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⑤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②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需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内容包含: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

②中标人派驻到现场服务的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Q1(起重机指挥证)及Q2(起重机司机证)。需持证上岗,上岗前提供相关证件供招标人查验(提供承诺书)。

注:

(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6日,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则在规定的日期内24小时均可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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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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