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实施地点:金寨县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请登录)
六、项目类型:服务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市政工程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标志标线、信号、监控、照明等)、桥梁、排水(雨污)、绿化、综合管线、河道治理、景观绿化、风景园林、公共配套等各类市政附属工程。工作阶段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地形图测绘、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方案论证及评审、图纸审查等国家规定的设计工作内容和工程施工过程、验收及后期服务等。设计项目费用最高限价1000.00万元,其中一标段工程设计范围包含梅山镇(不包含中心城区)、白塔畈镇、全军乡3个乡镇,项目最高限价166.66万元,二标段工程设计范围包含油坊店乡、流波?镇、青山镇、麻埠镇4个乡镇,项目最高限价166.66万元,三标段工程设计范围包含铁冲乡、双河镇、桃岭乡、汤家汇镇4个乡镇,项目最高限价166.67万元,四标段工程设计范围包含南溪镇、关庙乡、沙河乡、斑竹园镇4个乡镇,项目费用最高限价166.67万元,五标段工程设计范围包含槐树湾乡、古碑镇、花石乡、果子园乡4个乡镇,项目费用最高限价166.67万元,六标段工程设计范围包含吴家店镇、燕子河镇、天堂寨镇、长岭乡4个乡镇,项目费用最高限价166.67万元(每个标段具体设计费用根据具体实施的项目确定)。
九、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十、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计算。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排水工程或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业绩要求:无。
5、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十二、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标段数:六个,一标段工程设计范围包含梅山镇(不包含中心城区)、白塔畈镇、全军乡3个乡镇,二标段工程设计范围包含油坊店乡、流波?镇、青山镇、麻埠镇4个乡镇,三标段工程设计范围包含铁冲乡、双河镇、桃岭乡、汤家汇镇4个乡镇,四标段工程设计范围包含南溪镇、关庙乡、沙河乡、斑竹园镇4个乡镇,五标段工程设计范围包含槐树湾乡、古碑镇、花石乡、果子园乡4个乡镇,六标段工程设计范围包含吴家店镇、燕子河镇、天堂寨镇、长岭乡4个乡镇。投标人可选择对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本项目按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的顺序依次开评标。若投标人同时投六个标段,且该投标人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标段仍参与评审且其商务标报价参与后续评标基准值计算,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7月11日
十五、(请登录)项目开标时间:2025年7月31日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