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开询比(比选)资格预审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铁塔2025年隧道5G网络覆盖提升技术与产品研发服务采购项目(重新资格预审)(项目编号:CTZB2025GB072-C),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资格预审编号:CTZB2025GB072-C。
2.2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隧道5G网络覆盖技术实力,加强隧道5G网络覆盖提升技术与产品研究,拟启动隧道5G网络覆盖提升技术与产品研发服务采购项目。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北京)。
2.4项目性质:服务采购,公开询比(比选)资格预审。
2.5本次研发内容及目标、功能要求、预期成果、服务期限具体如下
(1)研发内容:本项目拟研发一组有源波导产品及其配套件(用于供电等),用于增强隧道5G信号上下行覆盖能力。仿真设计后生产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实验室性能测试。实验室测试通过后,将其部署于隧道场景,验证其5G网络覆盖性能,并出具测试报告。
(2)预期项目成果:有源波导单元产品设计及电磁仿真报告;隧道5G网络覆盖提升技术产品设计方案;有源波导产品技术指标定义及测试方法研究报告;满足1个2T2R隧道覆盖方案项目(项目规模不低于5Km隧道长度或同等规模项目),有源波导产品及配套的卡具、连接器、跳线等附件物料提供及工程实施服务;隧道5G网络覆盖提升技术外场实验局测试验证报告;协助采购人申请发明专利3篇,录用核心期刊论文1篇。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技术分析报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开发工作,实现全部功能要求并达到相应性能指标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
3.2控股及管理关系
3.2.1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2.2申请人的股东为全部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2.3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3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人应承诺成交后为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专利要求:
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功放领域、电源领域、滤波器领域、射频TRX领域以及基站天线领域的各2项国内发明专利,专利名称应分别包含“功放”、“电源”、“滤波器”、“射频”、“基站天线”,否则不予认可。
3.5同类业绩要求 :
申请人自2022年7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出前一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明确的起始执行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应至少具备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含税)的高铁专网或地铁专网类项目同类产品(同类产品指eRAN(基站)主设备、天线产品)研发或销售业绩。
3.6研发场地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用于本项目研发的天线方向图近场测量系统,应满足不少于2个128探头(含微波暗室)。
3.7研发设备要求:
1、高低温大功率透波温箱与暗室测试系统:申请人应至少具备1个天线高低温大功率测试的透波温箱与暗室测试系统,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大功率测试配套设备:至少包括产品工作频段的大功率射频功放(单模块的总功率不低于200W)、信号源以及功率计;
2)透波温箱:具备透波能力的温箱环境,工作温度范围需满足:-40℃~+70℃,尺寸,支持3m*1m*1m样品挂装测试;
3)微波暗室:具备吸收天线大功率发功的信号接收能力。暗室尺寸不小于:7.5m(长)*5.5m(宽)*4.5m(高);屏蔽性能:≤-100dB@600MHz~6GHz,反射性能:≤-35dB@600MHz~6GHz。
2、激光焊设备:申请人应至少具备1台激光焊设备,满足长宽高尺寸不低于3m*1m*1m。
3、大功率试验系统设备:申请人应具备支持700、900、1800、FA和D频段5个频段的大功率实验系统设备。
3.8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同类技术研发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申请人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11)申请人总部同类技术研发服务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总部所属标包投标/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响应。
(12)申请人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总部)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3)因撤销投标/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总部)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技术研发服务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3.9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10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3.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项目的响应。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本次资格预审失败。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