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经东方日升集团批准,资金100%自筹,项目业主为①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②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③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④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⑤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2.2招标范围:东方日升宁海区域2025-2027年(共计三年)危险废物委外处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废胶包装物、废冷却液桶、废活性碳、废含胶膜&沾染物、废静态胶管、废二甲苯、废酒精、废抹布手套、污泥等危险废弃物的装运及合法合规处置服务。危废类别及代码具体详见《招标清单》(清单所示危废产生量为2025年预估量,具体按实结算)。
2.3总工期(交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2.4标段划分:一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HW06、HW08、HW09、HW12、HW13、HW17、HW29、HW31、HW49,危废类别及代码具体详见《危废清单》。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如投标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则需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3.2业绩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完成过类似项目三个及以上(需提供合同及项目完成证明等相关资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在投标报名阶段,连同本章第4.4.1条要求的其它报名资料一起打包发送至招标邮箱。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牵头方满足3.4要求中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项目负责人由牵头方拟派。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资格。
3.5其他要求:/ 。
(三)其他:
3.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7 各投标人均可参与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2日(北京时间9时至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工本费300元/份。
5.开标时间:2025年7月29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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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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