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固废处置项目。
二、项目竞价让售内容、外运工期
1、竞价处置内容:本项目所处置固废装车、运输、打扫卫生等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固废情况详见下表: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热电固废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约) |
备注 |
1 |
脱硫石膏 |
1.1万吨/年 |
以实际过磅吨数结算 |
2 |
脱硫污泥 |
0.17万吨/年 |
|
备注:1、凡参标单位可在投标前到现场取样自行分析; 2、合同期限为一年。 |
2、物资所在地: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3、标的物为我公司热电总厂正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为自然状态,我公司不对其质量负责。
4、计量及结算方法:以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过磅数量为准。销售的需先行支付货款后提货,付费处置的每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按我公司付款计划支付处置费。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要求
1、 报名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经营脱硫石膏和脱硫污泥等相关资质。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参标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书,且保证书必须包含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污染防治措施和处置能力证明材料。我公司对投标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考察和技术能力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与竞标。
(4)固体废物出省贮存、处置、利用的,转移前需向我公司提前报备,由我公司安环部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在规定期限内转移。未经批准的,不得出省转移。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相同标段的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四、报名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