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工程渣土消纳及循环利用项目已由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506-331124-04-01-340494,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松阳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松阳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估算总投资67234.60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8132.90万元。项目位于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水南街道、赤寿乡,渣土消纳点位共3处,包括钓鱼岭地块消纳场、青蒙地块消纳场(含循环利用系统)、太平山地块消纳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68.86亩,渣土消纳总库容2610.2万立方米。其中,钓鱼岭地块消纳场用地面积249.9亩,库容409.2万立方米;青蒙地块消纳场用地面积540亩(含循环利用系统用地面积),库容674.4万立方米;太平山地块消纳场用地面积478.96亩,库容1526.3万立方米。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收储系统、渣土消纳场、循环利用系统。其中,收储系统包括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输车辆购置、数字化管理平台的建设;渣土消纳场包括挡渣坝工程、盲沟、导流洞工程、永久道路、截洪沟等工程的建设以及工程机械购置;循环利用系统包括场坪及挡护工程、场内交通工程、砂石骨料工程建设、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工程、废水处理建筑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生活设施及生产辅助工程、电子及自控系统、供水工程、供电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
综合性咨询“1”(即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委托人委托,协助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策划管理、报批报建报验管理、合同管理、工程勘察管理、工程设计管理、技术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投资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管理、信息管理、协调管理、风险管理、移交管理以及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专项咨询管理“N”(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不含循环利用系统)、工程造价咨询。
其他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仅循环利用系统);水保方案编制、监测服务;环境影响评价方案编制、监测服务;数字化专项咨询。
专项咨询(N)
☑工程勘察:提供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勘、详勘、补勘等全阶段勘察工作,提供各阶段勘察报告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的配合服务。
☑工程设计(分为渣土消纳场部分和循环利用系统部分):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并提供全部设计文件,审核或确认承包方的深化设计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的配合服务。
☑工程监理(不含循环利用系统):工程实施阶段对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实施全流程管控,包括审核施工方案及参建单位资质、旁站关键工序、验收材料设备及分部分项工程,跟踪进度计划与投资预算,核查安全措施、督促隐患整改,协调参建方关系,处理变更索赔,监管合同执行及资料归档,组织竣工预验收和缺陷期监督。
☑工程造价咨询: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跟踪审计)。
其他咨询: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仅循环利用系统):在项目建设书及立项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行业规程规范,编制完成可研报告,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水保方案编制、监测服务:包括水保方案的编制配合审查并及时进行调整,出具最终报告;根据最终报告进行施工期水保检测工作,包括设备的制作安装,实时检测并出具相应监测报告并归档整理;配合政府单位完成水保验收工作,准备相关验收资料。
☑环境影响评价方案编制、监测服务: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方案的编制配合审查并及时进行调整,出具最终报告;根据最终报告进行施工期环保监测工作,包括设备的制作安装,实时监测并出具相应监测报告并归档整理;配合政府单位完成环保验收工作,准备相关验收资料。
☑数字化专项咨询:
数字化实施方案(建设方案)编制:包括数字化落地实施方案文本,软件平台开发需求以及硬件设施设备清单、落位等。需求分析、总体架构、数据库建设、平台功能、配套设施设备硬件等。
软件平台开发应用:根据数字化落地实施方案相关功能模块,完成软件平台开发及硬件对接调试工作,并提供安全测评、用户培训、系统维护服务。
最高投标限价:926.15万元。
服务期:
自工程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结算完成、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全过程咨询服务目标:
☑进度管理目标:施工工期不超过工程初步设计核定的工期,且整体项目进度满足招标人进度管理要求。
☑质量管理目标: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投资控制:最终工程总投资不超过初步设计审定概算,施工合同结算造价不超对应审定概算造价。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②住建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勘察甲级资质;①、②、③须同时具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建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或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牵头人委派)。
3.3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并同时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有效期内。
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建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锁定。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信息为准,由招标人在预中标公示阶段查询)。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总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由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相互兼任。
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2025年7月17日起……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8日0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