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力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焦化超低排放改造(V0Cs无组织废气深度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伊力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焦化超低排放改造(VOCs无组织废气深度治理)项目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发改委备〔2024〕14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招标人为新疆伊力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四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请登录)

  3.工程规模:本次无组织废气治理项目建设内容:为煤炭焦化生产线废气治理工程,主要内容如下新建VOCs无组织深度治理系统将煤焦油储罐以及焦化生产线蒸氨区(蒸氨塔、放空槽)、冷鼓区域(水封、冷凝液槽、澄清槽)产生的无组织VOCs经集气罩、管道收集后、统一输送至弱酸喷淋塔+弱碱喷淋塔+水喷淋塔+干式脱水器+蓄热式催化燃烧(RCO)及配套设施,集气系统、引风系统、喷淋塔、蓄热式催化燃烧系统、控制系统以及配套的输气管道。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04004006250475001001

新疆伊力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焦化超低排放改造(V0Cs无组织废气深度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以交钥匙的方式完成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涉及的所有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EPC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负责协助招标人办理本项目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各种检测、试验、缺陷修复、质量保修和通过环保验收等全过程工作等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2)设计: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含施工图编制、工程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等;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及招标人对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送审(批)合格的要求;协助完成建设项目全过程关于设计的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3)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设备安装工作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经审定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4)采购: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质保期服务、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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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须具备良好财务状况,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新成立企业按实际经营年限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程)。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3.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须由施工或设计项目的负责人兼任;(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满足: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或环境保护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3)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满足: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3.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署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分工;(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在投标后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须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7月18日 21时00分至 2025年07月25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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