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电务段郑徐兰高铁末端4芯电缆整治项目已通过本单位业务外包信息管理系统审批编号:P-XZDW-DW-XH-DL-2025-000034审批,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批复单》((2025)财成字39号),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电务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请登录)
2.2 项目内容
对徐兰高铁管内9站(含中继、线路所)区间末端电缆整治,共计612处末端电缆四芯改八芯整治。
2.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6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本项目各标段属于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3 企业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①2022年1月以来铁路电务工程施工业绩项目业绩。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1)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2)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4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其他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1)项目经理要求
①资质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信号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须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须具有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2)其他人员要求
①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铁路信号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具有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②安全负责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具有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③其他: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外,供应商可自行拟派其他主要人员(如质量负责人、专业工程师等)。供应商拟派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外其他主要人员的,须提供其他主要人员岗位相关的资质证书与近半年的连续社保证明。
本项目中标人参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队伍主要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在上岗前须经过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取得有效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5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证明材料:2023年度和2024年度内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5)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2018〕76号)公布的失信“黑名单”,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10)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
(1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证明材料: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记录。
(12)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发售期限为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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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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