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运维技术有限公司-福清核电危险废物处置管理服务项目-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2)企业资质:①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1年以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经验,具有1项以上危险废物管理相关业绩。②联合体参与方须为危险废物接收处置单位,应持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含经营许可条件,随许可证一同提供,提供复印件),并且在单证或多证联合下的许可范围应全面覆盖合同及本技术规格书中所列的所有危险废物。③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第三条及环境监管部门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原则上,本合同所涉危险废物处置工作,除省内相关无处置单位的项目外,其他危废处置单位需在本省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