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联通智能小母线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21 母线   江苏联通   集中采购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1.1.1 采购内容:智能小母线(250A滑轨式三相五线制)预估240米,包括母线槽干线

单元、接头、弯头、安装支架、始端箱、插接箱、端盖等全部干线单元及配套监控系统(含

显示终端)等附件。

1.1.2 预估规模:预算金额为72.1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1.3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或中标份额执行完毕或中国联通

集团公司相关产品集采结果确定,以先到者为准。

1.1.4 交货期:自订单下发之日起30日内将货物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1.5 交货地点:江苏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1.6 免费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36个月

1.1.7 主要技术参数: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要求。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1名,中标份额100%。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折扣报价)高

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

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7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智能小母线类

销售业绩,且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70万元。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

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如为框架协

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发票扫描件,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

订或框架订单下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

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如投标人提供的发票经查实系伪造,则取消投标

人投标资格。

2.4 投标人本次投标产品智能小母线须具备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认证证书)或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并提供对应的通过CMA(中国计量认证)或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的试验报告。

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证书)或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

平台(cx.cnca.cn)查询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及有效的试验报告扫描件。

注:(1)试验报告须满足以下三条之一,否则报告无效:①网络可查并提供查询网址

及查询截图;②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有效性的证明;③提供的报告原件扫描件须经

过公证机构的公证(公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

(2)第三方检测机构与被检测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提供承诺书。

(3)中标后提供的产品与投标时提供的试验报告中的产品型号一致并达到报告所示性

能指标,提供承诺书。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

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

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

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

系。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2.8 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处于中国

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

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

标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10 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

相同;

(2)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1日17时00分至2025年7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

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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