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余姚分公司某工厂智慧园区信息化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标包二)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22 信息化设备   信息化   智慧园区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中国电信余姚分公司某工厂智慧园区信息化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标包二)第二次的采购,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及设备,主要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本项目预算470.996万元(含税)。其中服务部分429.7703万元(含税),设备部分41.2257万元(含税)。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项目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不含税)

智慧园区综合管理服务

3816038.67元

基础网络服务及设备

603227.31 元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4 项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5 服务期限:本项目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上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标包二)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6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本项目下列产品:核心交换机,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代理投标。投标时,供应商须提供下列任一类别证明文件:

(1)上述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唯一授权文件。

(2)供应商承诺,已和上述产品制造商达成唯一代理投标的约定,如中标,则在中标后30天内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唯一授权文件。

针对上述产品,如2个或以上供应商使用了同一制造商的产品,则按以下原则认定:①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同一类别文件的(即都是(1)或都是(2)),相关投标均无效。②提供的证明材料为不同类别文件的,则按(1)要求提供的供应商的代理有效,按(2)承诺的供应商的代理无效。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2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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