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初麻乡安具乎村2025年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以工代赈示范项目(EPC)标段一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22 基础设施   恢复重建   化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隆县初麻乡安具乎村2025年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以工代赈示范项目(EPC)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发改农产【2025】1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化隆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化隆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东市

(2)规模:设计防洪标准20年一遇,建设钢筋混凝土护岸堤墙2.5公里,钢筋混凝土缓冲坝20座,退水建筑18座、防护栏杆2.5公里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8076001001

标段名称:化隆县初麻乡安具乎村2025年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以工代赈示范项目(EPC)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579.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262.0天

招标范围:设计防洪标准20年一遇,建设钢筋混凝土护岸堤墙2.5公里,钢筋混凝土缓冲坝20座,退水建筑18座、防护栏杆2.5公里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专业资质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资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投标权利;2.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页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8076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2025年07月23日0:00时至2025年07月27日24:00时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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