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所辖泰州、镇江等分行“建行生活+智慧食堂”线上消费渠道项目
2、项目编号:建行项目编号:JS25
3、投标最高限价:招标人不承诺在服务周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数量及招标人不承诺在服务周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得采购合同总金额,具体金额依据招标人根据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
4、招标概述:本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为招标人自主招标。依据招标人的采购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招标采购。
5、招标内容:拟通过本次招标选取不超过3家单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镇江分行、盐城分行、淮安分行、连云港分行提供“建行生活+智慧食堂”线上消费渠道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7、服务范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镇江分行、盐城分行、淮安分行、连云港分行。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分公司投标还需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两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财务报告须明确体现经审计;若投标人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仅需提供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
3、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4、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以上信息网站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截图如不符合要求,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1)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相同;
(2)双方法人谈判代表或财务人员存在重合;
(3)双方实际办公地址相同;
(4)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
(5)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6)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等利益关系。
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7、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8、在报名截止之日止,存在以下情形的:处于建设银行系统内禁用或退出期内以及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暂停合作期内;因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处于建行系统内暂停合作期内;在建行系统内被给予“警示谈话”、“取消候选资格”、“削减供应份额”、“审慎选取”、“暂停合作”轻微违规行为处理的次数超过3次;均不允许准入。(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并以招标人在龙集采查询的信息为准);
9、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10、近三年,存在以下情形的: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围标串标”等情形),被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给予行政处罚;在同类服务中发生纠纷或造成风险事件;均不允许准入。(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1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建设银行所要求的全部责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12、投标人必须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1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若持有方为关联公司,还须同时提供持有方与投标人之间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
15、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16、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线上消费渠道服务案例(每份案例证明材料包括有效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关键页和至少1张合同期内项目发票扫描件(发票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无法核验的业绩无效),证明材料出现多个时间不一致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容对采购标的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评审具体内容的,还须提供其他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作为佐证);
17、投标人承诺,如中标,在签署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9日,每天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