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乌江源头水源涵养与水生态治理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22 水生态治理   水源涵养   生态治理  
项目名称:威宁县乌江源头水源涵养与水生态治理工程   

预算金额(元):2453000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1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威宁县乌江源头水源涵养与水生态治理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53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工程措施部分:水源点拆除和修缮 1 处;水源点左右岸挡墙拆除长度100m,新建生态缘石瀑布及生态驳岸 100m;河道清淤疏浚 300m;修筑人行便桥 1 座,跨度 10m;改善乌江源广场 1 处(水文化展览馆房屋修缮 1 处,源头文化宣传(历史、文化、沙盘等 1 处,源头形象碑 1 座)。植物措施部分:景观绿化工程种植的植物有银杏、西府海棠、桂花、乌桕、紫薇、垂柳、红枫、贴梗海棠、比利时杜鹃球、茶梅球、花叶芦竹、香蒲、旱伞草、肾蕨、千屈菜、再力花以及黄花狸藻,草坪植物用红花酢浆草及混播草进行覆盖 0.28hm2。其他附属工程:(项目工程碑 1 座,标识牌 6 块);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威宁县乌江源头水源涵养与水生态治理工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身份证明。②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利润分配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1月(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2025年1月(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未拖欠税收的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提供2025年1月(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内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否则投标将被拒绝。⑦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3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30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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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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