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 葛洲坝本溪太子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签订 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营地及施工供电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承包合同,拟对该项目 业主营地结构 工程的施工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分包工程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
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是国家“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县和明山区境内,电站距本溪市公路距离约 45km,距沈阳市公路距离约 110km。电站建成后主要服务于辽宁电网, 装机容量为 1800MW(共 6 台机组),连续满发小时数 6h,电站额定水头 427m。
电站枢纽工程由上水库挡水建筑物、 下水库挡水及泄水建筑物、 输水系统建筑物、地下厂房、 主变洞、 地面开关站及其附属建筑物、 补水系统等组成。 上水库为沥青混凝土面板堆石坝, 最大坝高 69m, 正常蓄水位 688m, 死水位 657m, 相应调节库容 1113 万m3; 下水库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 最大坝高 73m, 正常蓄水位 251m, 死水位 222m, 相应调节库容 1176 万 m3; 输水系统全长约 2964m, 引水及尾水均采用一管三机的布置方式
2.2 建设地点: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县境内
2.3 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包括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业主营地结构工程(含结构预埋)的土石方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梁板柱墙等)、钢结构工程(吊车梁、屋面钢结构等)、屋面工程等一次结构工程的施工及相关措施项目实施工作,取样送检、预埋件、预埋套管的制作安装,防雷接地的制作安装,脚手架运输、保管、搭拆和维护,配合垂直运输以及施工所需所有材料和设备复检复试,检验试验,工程验收、对外协调等从施工准备、施工、竣工、维护至保修期的全部工作。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土石方工程:土方挖、运、卸、装、摊平、碾压、修边、边坡支护、施工便道、临设防护、工作面内排水、场内汽车行驶道路修建及养护、配合取样,回填范围内清除垃圾,堆土场的土方维护,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土方堆积的整形、码方、覆盖及降尘措施。
2、混凝土结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基底夯实,(2)标高测定,(3)浇筑垫层,(4)钢筋绑扎、铁件安装及外露部分(含除锈及刷底漆面漆,达到图纸要求)刷漆,(5)浇制基础、框架柱、梁、板及附件、砼面凿毛等,(6)模板工程:木模板制作、安装、刷隔离剂、清理杂物、模板拆除、运输、整理、堆放码放,(7)止水带制作安装,(8)伸缩缝处理,(9)砼试块的取样工作,混凝土浇筑、振捣,(10)混凝土表面养护、修整、成品保护,(11)基坑排水,基础垫层(包括基层清理、找平、夯实)等。
3、预埋埋件、预埋套管、防雷接地的材料卸车、水平运输、原材下料、制作、除锈、刷漆、编号、安装。
4、脚手架租赁由甲方、乙方与脚手架租赁单位签署三方协议,协议中应规定:脚手架租赁单位负责在现场指定地点设置租赁站,地点由甲方提供,并以方便满足乙方使用为前提;脚手架的出入库、运输、租赁数量、型号及时间等由乙方负责直接与脚手架租赁单位直接接洽沟通;租赁费计量时以乙方与脚手架租赁站共同签字确认的单据为依据按月据实结算,甲方负责支付脚手架租赁单位租赁费,并据实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5、施工范围内的钢筋材料(含机械连接接头)由甲方负责提供,钢筋加工由甲方负责加工。除此之外的钢筋施工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卸车、堆放、保管、看护、绑扎等。
6、还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乙方负责与本工程施工相关的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项目,负责本合同范围内资料编制和配合技术人员所有验收相关工作,以及合同期工程缺陷修复所需的有关工作等;全面负责除甲方承担的工作之外工程的协调管理、组织建设管理、并对本范围内的工程安全和风险负责。
(2)负责所有设备材料的卸车,二次倒运。现场物资的核销管理和维护、保管。负责自行加工品的维护、保管等相关工作。负责甲方供应材料领用以及剩余物资保管、回收及对包装物的回收,乙方领用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量不得超过图纸量加正常损耗,超出损耗率范围的材料、设备用量,甲方将按照实际采购价(含税价)或当期市场信息价(含税价)(两者取高)的120%向乙方收取费用,并可在乙方进度款中直接扣除该费用。负责按设计蓝图提出主材及需甲方代购的消耗性材料预算及需用周转材料的预算,若需甲方代购,甲方将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物资采购材料费用及5%采保费。
(3)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4)配合事故调查、迎接检查等工作
(5)若本工程施工需爆破施工,相应的爆破作业有关的爆破材料采购、运输、管理,施工人员所需的资质,相关的爆破手续审批等一切事项由甲方另行招标的专业爆破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6)配合本工程建设期间施工用水用电申请、水电计量、水电费结算等相关事宜。
(7)甲方负责提供生产用水、用电接驳点及进出场道路,具体如下:
1)生产用水用电:甲方提供至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以下至使用终端的配电箱及接线由乙方承担,生产用水接口至使用终端的线管线路由乙方承担;生产用水、电费用已计入合同价格中,水电费用分楼栋挂表计量,按市政用水费用和政府有关电价标准计费,由乙方承担,按月在工程款中扣除。如临时供电暂未接通,乙方承诺自行使用发电机设备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乙方合同价款中。乙方承诺不因此类原因推迟工期及索赔费用。
2)生活用水用电:生活用水、电费用已计入合同价格中,由甲方按照以下原则在乙方应付款金额中直接扣除,其中:①生活区用水按照用水总量÷总人数×乙方实际人数×用水单价,计算乙方当月实际所用水费。②生活区用电按照用电总量÷总人数×乙方实际人数×用电单价,计算乙方当月实际所用电费。水电费单价标准按甲方下发的单价为准,每月甲乙双方对水、电表进行确认,按月在工程款中扣除。
3)生活住房:乙方办公、生活用房、用品均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乙方的临建管理、膳宿条件应达到劳务作业所在地行政管理机及甲方的标准和要求。如由甲方提供临建住房,则按 600 元/间·月在乙方当期应付款金额中扣除,实际以甲方下发的费用标准为准。费用计算截止时间以搬离宿舍时间为准(不足整月按整月计算)。公共设施(浴室、厕所等)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使用及维护、维修。乙方必须按甲方营地管理规定进行使用及管理,未按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进行相应处罚。甲方交付临时用房时,分包负责人应签字领用,领用后的一切维护、维修的材料、人工、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相关制度。杜绝工人在宿舍里面私自拉线,私自接线,给安全造成隐患。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临时用房损坏的(包含公共用水设施及房间内用电设施等),由乙方负责维修,拒绝维修的,甲方按照维修费用的150%在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8)场地开挖的表土应按甲方要求堆存至指定的表土堆存场。弃渣按甲方要求就近运至工区的各个渣场。
(9)负责工程施工阶段的全部施工测量放样工作。
(10)负责乙方自行负责部分的施工用水、用电的设计、施工、设备配置、安装、运行、管理、维护、拆除及恢复等全部工作。
(11)安全生产费由甲方统一管理和使用,甲方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乙方的安全生产需求,合理分配和使用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主要用于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行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安全生产费的管理和使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协助甲方完成相关的审批和报销手续。安全文明措施费(不含甲方负责的安全生产费)由乙方负责,并包含在报价中,乙方需建立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使用台账,接受甲方的不定期检查。若因乙方措施不达标导致行政罚款或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涵盖劳务作业范围内的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人工成本。因乙方未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导致的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从安全生产费中垫付的整改费用)。
7、各类施工措施、作业指导书、甲方相关专业人员等提出的作业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其他与工程有关的工作(包括日常施工区域清理、验收前清理等)。必须独立完成一级质量验收,填报验评表格,完成施工记录表格的填写和整理(按照甲方资料整理要求),配合二、三、四级验收和政府质检站及行业相关部门的抽检工作。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参与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过程记录、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制、隐蔽资料编制、质检资料编制等)、质量管理(包括应完成的各级各类检查验收、技术质量资料的编制和报审报批及竣工资料达到单独组卷移交甲方的标准要求)、安全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管理等,各项管理必须达到甲方及监理、建设方的要求。如果以上各项管理达不到要求,甲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其中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从结算中据实扣除。正式移交前成品保护,移交后缺陷处理及保修,冬雨季施工、变更、措施等,施工区域内文明施工、施工措施的维护(包括施工机械)、环境清理、废旧物资回收及集中堆放,以及根据施工图纸、变更、签证、施工方案要求等达到验评标准所做的全部工作内容。
8、为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有权调整施工范围,项目部协调各标段间有争议的接口;标段间出现有争议的零星工程,项目部优先考虑系统完整性,乙方应无条件按要求完成,所产生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9、工作内容中还包括以下工作
(1) 负责为了达到技术、质量、进度、环保、绿色施工等各方面要求所采取的措施。
(2) 为确保工程正常施工所需各种安全设施和临时设施,冬、雨季施工措施方案的制定及实施,防风、防汛设施设置和拆除。
(3) 负责按甲方要求收集整理并提供自采设备及材料的合格证、产品出厂质量证明等资料,以及负责除甲方及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试验检测之外的其他所有检测及提供质量证明等资料(含材料及设备的复检复试)。
建设方已委托第三方在工地现场建立中心试验室,中心试验室承担本项目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施工的检验试验。中心试验室负责相关试验检测的取样、养护、试验、检测等工作,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提供施工作业人员配合完成试验检测所有程序的工作,此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中心实验室不能满足试验检验要求的检验项目,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试验室进行检验试验,试验室的资质及检验报告需报甲方审批,若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可另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试验室进行检验试验,其中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从进度款结算中据实扣除。
甲方只承担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的首次费用,因首次检测不合格发生的复检费用或其他相关增加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 负责自行及他人成品或半成品的保护,对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从开始实施到完工后移交期间的保护负有全责,发生丢失或损坏负责给予赔偿。
(5) 负责本施工范围内由乙方原因引起的对外协调工作,如地方政府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及居民对工程施工的各种干预、干扰、收费等。
(6) 负责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缺陷处理、各种返工以及与合同项目密切相关的甲方委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如果出现拒绝执行,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执行,因此发生的额外费用及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从当月结算款中扣除。
(7) 为完成本标段工程所采取的其他工作。
(8) 甲方指定的其他工作。
(9) 甲方提供的机械:本工程使用到的汽车吊、洒水车、叉车;机械司机由甲方提供,除司机加班费由乙方承担(加班费计取原则由乙方与甲方按市场价协商确定),其余费用由甲方承担。除甲方提供机械外其它机械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自备机械均应符合相关质量规范及图纸技术要求,严禁使用淘汰或落后的施工工艺、设备,优先使用“五新”技术和智能化设备。
(10) 甲方提供的材料:钢筋、钢材(钢梁、钢爬梯、钢网架)、模板(仅模板)、混凝土、保温材料。除甲方提供材料外其它材料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自采均应符合相关质量规范及图纸技术要求,严禁使用淘汰或落后的施工工艺、设备,优先使用“五新”技术和智能化设备。
2.4 计划工期:本合同工程计划进场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计划完工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123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 优良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要求应答人为独立法人,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度纳税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同等规模业绩至少1项,且履约评价良好。
3.3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近3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无违法行为。
3.4 项目经理资格: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与施工单位的劳动合同,劳动工资及社保证明复印件,且具有建筑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投标报名
4.1 有意参加投标,请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至 2025年 7 月 29 日(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前获取招标文件。
5.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贰佰 元(¥ 200.00 )整,售后不退。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8日 15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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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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