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巴彦经开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第二标段)
2.2建设地点:
第一标段:巴彦镇(第一批次):万润大道(五岳河-变电所路东)、龙江路(万润大道-明达水泥制品南)。
第二标段:兴隆镇(第一批次):兴盛路(企业街-哈绥高速附线)、青春北路(企业街-哈绥高速附线)、文化路(企业街-哈绥高速附线)、人民路(企业街-哈绥高速附线)、企业街(兴盛路-人民路)、哈绥高速附线(兴盛路-人民路)、人民路支路(人民路-中心路)。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第一标段:深埋1.80-4.47米d300-d1000的雨水管道2125.04米;深埋1.45-4.64米d350-d600的污水管道4519.65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二标段:深埋1.33-6.92米d300-d2400的雨水管道9770.77米;深埋1.30-4.59米d200-d800的污水管道1288.24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共49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0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两个标段。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如同一投标人为多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第一名时,该中标候选人按照投标函附录拟定的中标首选标段选定,同时放弃中标资格的标段由下一名中标候选人相应顺延)。
2.8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20,688,427.86元。
第二标段:57,615,542.9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劳务合同)。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提供书面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相关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
3.4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22日18时00分至2025年07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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