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南校)阶梯教室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5-07-22 教室改造   福田   阶梯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TZ(请登录)

2.项目名称:深圳市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南校)阶梯教室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36.3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36.3万元

5.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商务、服务要求等关键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至评审结束期间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为准);

4.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22年07月01日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供应商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投标人未给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29日,每天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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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康震
手机:13051302079(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angzhen@dlzb.com
电话:010-53340867
QQ:37703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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