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车谷三期重症医学科有创呼吸机(高中低档)14台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22 呼吸机   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  
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车谷三期重症医学科有创呼吸机(高中低档)14台

预算金额:44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为有创呼吸机高档、中档、低档,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本项目共分3个包,具体的分包情况如下,

包号

招标货物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交货期

免费保修期

备注

包一

车谷三期重症医学科有创呼吸机(低档)2台

2台

36

36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整机保修5年

各包均不接受进口

包二

车谷三期重症医学科有创呼吸机(中档)10台

10台

300

300

包三

车谷三期重症医学科有创呼吸机(高档)2台

2台

110

110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免费保修期为整机保修5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4)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3日  至 2025年07月29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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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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